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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机构设置
From:文理学院 Time:2004年3月29日    

文理学院部门职责:

学院办公室职责

学院办公室是全院各部门的综合服务机构,在院长、书记的领导下负责行政管理和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草拟学院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它公文,审核,印发全院性文件材料,负责文件处理

2、负责学院日常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抓好督办,推动工作落实,保证上级指示和学院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3、协助院领导了解情况,调查研究,掌握全院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情况,提出建议和预案

4、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办公会议,全院性工作会议。作好记录,整理纪要,督办实施。

5、负责来宾接待,汽车调度和院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全院文书档案、综合统计、计划生育、工会、学院印信、邮电通讯、邮件收发工作。

7、组织全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形式政策教育,负责全院性舆论宣传工作。协助做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工作。

8、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工作部职责

教学工作部是学院的教学、教研、师资及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机构,主要有以下职能:

1、建立与健全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组织制订全院专业教学计划,审核并具体实施教学计划;

3、负责学院的师资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协调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小组开展督导工作。

5、负责全院学生的教材征订与管理工作。

6、负责全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与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8、搜集教学工作相关信息,组织与开展教学教研、学术交流等的对内、对外交流活动;

9、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职责

学生工作部是负责全院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如下:负责组织、安排、检查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实施心理咨询、个案分析。

1、负责全院学生的休、退、复、转、假、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共青团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3、负责抓好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政工队伍的建设。

4、会同教学工作部负责学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等学籍管理工作。

5、配合院本部人武部组织新生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6、在院本部毕办的指导下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工作。

7、协助院本部招生工作处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

8、承担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后勤工作部职责

后勤工作部是文理学院的后勤管理和后勤服务部门。其职责如下:

1、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学院后勤保障规划,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后勤保障体系。

2、完成后勤日常性工作;负责制定后勤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认真执行关于后勤工作的各项规定;全面负责二级学院的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对后勤下达的预算内容各项经费的计划、使用和管理,并对后勤服务管理中的收费范围、标准、价格进行审核。

4、负责后勤国有资产的管理及使用,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5、负责协调院内外有关后勤保障和服务的各种关系,对外代表学院协调与地方政府、有关业务部门的关系。

6、负责对后勤管理规章制定的起草、修订、审核,做好后勤的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研究和探讨后勤保障工作的规律,努力推进我院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步伐。

·财务部职责

财务部是文理学院的职能部门,业务接受院本部的领导、监督和内部审计,其主要职责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建立健全学院的约束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1、建立经济责任制。财务院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明确经济责任制,并贯穿到财务工作的全过程。

2、严格执行预算收支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部门的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执行,各种开支必须由“一支笔”审批。

3、重大项目决策会签制。安排重大项目经费支出,由项目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经院长办公委员会讨论通过,方能执行。

4、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管理。学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核准的金额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各单位未经学院同意,一律不准擅立收费项目。所有开支须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5、执行财务公开制。学院年度预算、决算和重大项目的论证,支出情况一律公开,群众监督,实行民主理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保卫部职责

保卫部在院本部和文理学院的共同领导下,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具体职责如下:

1、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四防”目标管理工作;

2、负责查处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

3、负责查处校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重大交通事故;

4、帮助、指导公共娱乐场所、商业网点等各部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公共秩序,对其安全预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枪支弹药、管理刀具,爆炸物品、有毒物品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6、负责刑事特情、治安耳目的物建、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收集、建档等其它基础业务建设;

8、领导校卫队、大学生治安纠察队开展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